〔自由時報記者涂鉅旻、郭安家/台北報導〕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昨公佈十條「透明廉政公約」,柯主張,若他當選市長,每年將公佈財產申報,並向市民說明財產來源和變動狀況;局處首長也要依法申報財產,並向市長說明財產來源和變動狀況。柯文哲表示,如果要當他的一級主管,必須要同意此公約才能擔任,不同意就不准當,若違反公約則一律開除。
連陣營︰法律已規定財產申報
不過,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陣營卻不以為然。連陣營發言人錢震宇批評,「柯文哲又來了」,抄襲台北市長郝龍斌的政策。柯所談的內容,北市府早就在做,已設立廉政肅貪中心,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也有相關規定;錢還影射柯的MG149案,表示︰「柯文哲是一個在工作單位設小金庫,把公帳、私帳、個別帳相互挪用,至今交代不清的人,有什麼資格談清廉?」
對於柯說要每年公佈財產變動,錢震宇說,現在法律都有規定財產申報,柯的意思是要另外再跟誰申報嗎?
市府政務首長 行程一律列管
柯文哲表示,柯營總幹事姚立明就是研究反貪腐法的專家,該公約也徹底落實姚的理念。柯說,他的想法就是「風行草偃」,「君子之德風,小人之德草。草上之風,必偃。」通常一個單位只要主管沒問題,下屬也不會有問題。因此他認為,北市府要反貪腐,必須從一級主管開始規範。
據柯陣營提出的「透明廉政公約」內容,扣除市長和局處首長財產申報外,另要求市府政務首長行程一律列管備查;成立公民參與委員會,落實開放政府、全民參與主張;修改「台北市政府廉政肅貪中心」組織章程,委員會半數以上應由府外人士出任;引進國際透明組織「清廉印象指數」,透過市民網路投票,每年公佈市府各局處及所屬單位「清廉指數」。
另外,該公約內容也指出,市府約聘人員、職務代理人一律上網公告,公開招考聘用;徹底落實「遊說法」規範,定期在市府網站公佈利益團體、民意代表遊說狀況;警政消防主管、各機關稽查人員定期輪調。該公約也應納入北市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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