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公所處理態度 寬嚴不一
〔自由時報記者蔡政珉、張勳騰、鄭鴻達/苗栗報導〕苗栗縣部份競選連任的村、里長,被質疑以村、里長辦公處設立競選總部,有違行政中立。 對此爭議,各鄉鎮市公所的處理態度卻寬嚴不一。
縣選委會:不得設置或暫遷辦公處
苗栗縣選委會表示,依競選辦事處設置辦法規定,競選總部及競選辦事處不得設在機關內,村、里長辦公處屬機關,有些是設在村、里長家中,現任村、里長若要競選連任,在自宅設競選總部,必須暫時將村里辦公室移到公所或鄰居家等他處,此規定已函文各鄉鎮市公所。
頭份鎮、竹南鎮、苑裡鎮、通霄鎮、西湖鄉、頭屋鄉、造橋鄉公所都表示,接到縣選委會公文後即行文要求各村、里辦公處,應與競選總部分開,以免違反行政中立原則,泰安鄉公所更連活動中心也禁止設立競選總部﹔三義鄉、銅鑼鄉公所也嚴格禁止村辦公處設競選總部。
公館鄉公所表示,依選委會規定辦理﹔苗栗市公所說,將通知尋求連任的里長依規定辦理﹔南庄鄉公所秘書張清龍與三灣鄉公所秘書李聲生都表示,鄉內村長一般在自家服務村民,但如有利用公家資源會嚴格禁止。
不過,也有公所做法不同,後龍鎮公所主秘江甲富說,目前沒有硬性要求里長競選總部與辦公處分開,公所不會干涉﹔卓蘭鎮公所秘書鄧煥樟與獅潭鄉公所民政課長傅銘文也說,並未行文要求﹔大湖鄉公所民政課長黃旭志表示,大湖鄉村辦公處本來就與村長住處分開,無相關疑慮,並未要求。
尋求連任的苗栗市北苗里長劉俊毅及競選對手謝建興都說,村里辦公處設競選總部並不適合,容易被選民質疑行政不中立,應嚴格禁止﹔苑裡鎮西平里長候選人陳薈茗與頭份鎮濫坑里長候選人張桂寧,也支持分開設置。
擔任里長超過四十年的苑裡鎮苑港里長王献榮,雖未曾設競選總部,但他認為一般里辦公處在里長家,若不能設競選總部,必須花錢另租場地與找人看顧,不便也不敷成本,村里長行政權很小,競選總部與辦公處設在一起,應無不妥;尋求連任的頭份鎮後庄里長鍾運達也表示,要求競選總部及村里長辦公處分開,是多此一舉,辦公處遷到別的地方,選後再遷回來相當麻煩。

本文章內容轉載yahoo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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