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光州地方法院廿七日審理世越號客輪沉船案,光州地方檢察廳要求以殺人罪將棄船逃跑的船長李俊錫處以死刑,對大副、二副及輪機長三人以殺人未遂罪處以無期徒刑,另外九名船員則以觸犯遺棄致死致傷罪起訴,分別要求法院處以十五年至卅年不等徒刑。世越號今年四月十六日在全羅南道珍島海域沉沒,包括迄今未能打撈上岸的十名失蹤者在內,共有三百零四人罹難,並有一百四十二名乘客受傷。(國際新聞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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