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時報【記者呂淑美╱台北報導】
證交所提醒投資人,權證是衍生性商品,其特性及交易規則與一般股票有別,可能會出現標的股票與權證收盤價格背離情況,投資人買賣前宜充分了解,以免誤解產生糾紛。
證交所表示,券商輔導部近期接獲投資人檢舉X權證在標的股票價格前一日收盤價與當日開盤價一致情況下,該檔權證當日券商申報委買價格卻不能與前一日權證收盤價一致,顯券商造市不力。
但經了解後發現,券商前一日最後一筆申報權證委買價格是依據標的股票於13時25分的價位進行報價,非收盤價,且收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,可能發生權證收盤價與標的股票收盤價無法趨於一致的現象。
上述案例,前一日13時25分標的股價格292元,券商據以申報某權證委買價為0.32元,但標的股票13時30分收盤價卻收290元,而權證收盤成交價為0.33元,產生標的股票收低價而權證收高價的背離現象。
隔日標的股開盤價290元,券商據該價格計算權證理論價格為0.3元,並申報權證委買價格為0.3元,投資人誤解標的股價不變,權證報價卻偏低的現象是券商造市不力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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