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時報【記者劉靜瑀、崔慈悌╱台北報導】


加薪有望?!立法院周一將初審「加薪條款」,經濟委員會國民黨籍召委楊瓊瓔表示,該案朝野已有共識,應該可以順利過關,希望透過賦稅手段,促成企業幫員工加薪。經濟部估計,如果本會期來得及完成三讀,明年可望帶動逾43萬家中小企業加薪。


為鼓勵企業將盈餘與員工分享,經濟部提出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」,明訂經濟景氣指數在一定情況下,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展的中小企業達一定投資額,增僱員工且提高該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時,可就每年增僱員工所支付薪資的130%限度內,扣抵當年度的營所稅額,被稱為「加薪條款」。


立法院經濟委員會6日將審查經濟部所提版本,以及民進黨立委李昆澤等人所提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」。雖然李昆澤版本以發展地方特色產業為主,不過楊瓊瓔表示,無論國民黨還是民進黨立委,都希望能透過政策手段,促成產業發展並為員工加薪,以帶動國內經濟,因此該案爭議不大。


此次修正的「加薪條款」,主要適用對象為中小企業經理級以下之本國籍員工。經濟部舉例,某企業支付全體基層員工年薪總額為500萬元,若當年度政府調高基本工資,再加上企業加薪,調薪幅度共計20%,等於員工薪資支出提高至600萬元。因此在年度薪水額度中的8%、40萬元視為法定基本工資調整支出,其餘12%、60萬元的實質加薪可加計3成,意即再多出78萬元扣抵所得,使得當年度可列入營所稅抵減的金額達618萬。


至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租稅優惠條文的景氣指數、基層員工範圍以及平均薪資給付水準等計算方式,經濟部表示,待母法通過後,將與財政部共同訂定,會就經濟成長率、各產業景氣、物價、消費情況通盤考量。只要本會期來得及三讀通過,明年全台可望有三分之一、逾43萬家中小企業加薪。


相關官員表示,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「加薪條款」算是本會期內較無爭議性案件之一,朝野具有相當程度的共識。


楊瓊瓔指出,每年第四季都是經濟發展最重要的階段,無論是員工加薪還是帶動地方特色產業,目的都是把餅做大,希望透過產業的發展,提升員工薪資,提高消費力來帶動景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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