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場上有兩種認股證:一般分股本認股證及衍生認股證。   股本認股證:也稱公司認股證,是公司的集資活動,透過發行公司股份的認購證進行。在行使時,公司發行新股,並以行使價售予股本認股證的持有人。   衍生認股證:一般由投資銀行發行。發行人發行衍生認股證並非為了集資,而是提供予投資者一種管理投資組合的有效工具。衍生認股證是上市證券,在交易所進行買賣,並構成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一項合約。發行人的責任及認股證的條款、細則會詳列在上市檔中。備兌認股證是衍生認股證的一種,其發行人將認股證的指定證券或資產存放在獨立的受託人、託管人或存放處,作為其履行責任的抵押,而受託人、託管人或存放處則代表認股證持有人的利益。但目前備兌認股證已常泛指衍生認股證。   以持有人的權利而言,認股證分為認購證和認沽證。認購證:賦予持有人一個權利但非責任,以行使價在特定期限內購買相關資產。認沽證:賦予持有人以行使價在特定期限內出售相關資產。   就行使狀況而言,認股證亦分為歐式和美式認股證。美式認股證:持有人在股證上市日至到期日期間任何時間均可行使其權利。歐式認股證:持有人只可以在到期日當日行使其權利,歐式認股證為香港最常見的認股證類別,因此專欄將主要介紹歐式認股證。無論認股證屬歐式或美式,投資者均可在到期日前在市場出售所持有之認股證。事實上,只有小部份認股證持有人會選擇行使其認股證,大部份投資者均會在到期前沽出認股證。
 



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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