權證給持有者提供的損益狀態是不確定的,其損益由權證履約期間標的證券的價格與行權價格的差價關係決定,而標的證券在權證履約期間的價格是無法預知的,因此,給權證定價帶來困難。  經過不斷地嘗試,投資者發現可以利用權證的標的證券與無風險借貸構建投資組合,使該投資組合與權證提供同樣的損益狀態,因此,在市場不存在無風險套利的情況下,該投資組合與權證應該具有相同的價值,權證的價格也就等於該投資組合現時的價值。  所有的權證定價模型,都是試圖尋找到與權證等價的投資組合,其推導的思路都是一樣的。所不同的是,各自從不同的角度來描述標的證券股價運動的狀態。  簡單實例:權證定價的基本原理  為了弄清楚權證定價的基本原理,讓我們從一個簡單的例子開始:  假定有一家石油公司,當前股價為每股10元,前期該公司投入大量的勘探設備進行石油的勘探,在今天股市收盤後,該公司將對外公佈其石油勘探的結果:成功或失敗;次日該股票將正常複牌,複牌後的漲跌幅限制為10%。可以預見,當勘探結果為成功時,該股票次日將漲停(即上漲10%,每股11元);當勘探結果為失敗時,該公司前期投入的大量勘探設備、人力將受到損失,其股票次日將跌停(即下跌10%,每股9元)。  現在,市場上有兩個投資者,投資者A 持有兩份該公司的認購權證,基本條款為:  行權價格:10  執行日期:次日(即勘探結果公告的第二天)  結算方式:股票  行權比例:1:1  投資者B 持有的投資組合為:  1股該石油公司的股票 + 9 元的無息貸款(次日到期)  從當前的角度來看,投資者A和B都面臨著石油勘探成敗的不確定性,這直接影響他們次日的收益,對投資者A而言:  石油勘探成功的收益為:2*(11-10)=2 元;  石油勘探失敗的收益為: 0 (因為此時權證沒有履約價值)  對投資者B而言:  石油勘探成功的收益為:11-9=2 元;  石油勘探失敗的收益為:9-9=0 元;(假定跌停上的交易是活躍的)  從收益的結果來看,投資者A與投資者B在次日獲得的收益是一致的(不因石油勘探的結果而不同),因此,從當前的角度來看,他們擁有的投資組合應該具有相同的價值,否則,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價格低的組合、賣出價格高的組合進行無風險的套利,因此,該公司認股權證的價格為:  (10-9)/2= 0.5 元。  上面的例子很簡單,但它揭示了權證定價最核心的原理:  (1) 在現時的交易市場,尋找與權證在其到期日具有相同收益狀態的投資組合;  (2) 市場不存在無風險套利的機會;  (3) 該投資組合現時的價值就是權證的價格。




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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